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

2024-05-15     返回列表>>

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
来源:本站  时间:2023-05-17 08:43  

高新区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 河南省财政厅 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》,现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(一)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,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,聚焦重点方向,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。

  (二)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,建有省级(含省级)以上研发平台,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。

  (三)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,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.5%,其他企业不低于3%,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,未被记入“信用中国(河南)”黑名单。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,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,不得申报。

  (四)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(1963年5月1日后出生),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;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,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,不得申报。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  (五)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,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。其中,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,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。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。

  (六)鼓励各地、各部门统筹资源、联动支持,鼓励骨干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、协同攻关;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,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;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,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,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点研发专项管理,不再参与竞争申报。

  二、组织方式

  (一)隶属于省直部门(单位)的通过省直部门(单位)申报;其中,中央驻豫单位以及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通过科技厅申报。

  (二)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、国家高新区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;

  (三)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、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申报;财政部门(省直财务部门)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。

 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。

  三、申报程序

 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,由项目申报人、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(主管)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,无需报送纸质材料。

  (一)用户注册。个人(申报人)和法人(单位管理员)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hnzwfw.gov.cn)注册并实名认证后,才能登录系统,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。各主管部门(单位)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。

  (二)单位信息填报。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(单位管理员)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,法人(单位管理员)提交后,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,不需单独、重复填报。

  (三)项目信息填报。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账号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,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,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。法人(单位管理员)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,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。

  、受理时间

 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8:00至6月15日18:00;科技、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16日18:00。

 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,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;科技、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;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。此次申报时间有限,请各项目申报人、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、提交并审核推荐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;系统关闭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、补充申报材料。

 

省科技厅联系方式:

系统注册、填报、提交等问题咨询  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:0371—65974111 

省科技厅项目指南咨询

电子信息领域:            0371—86561627

先进制造领域:            0371—65936658

新材料领域:             0371—86561672

新能源交通领域:          0371—86548303

生物医药领域:            0371—86230277

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:     0371—65967328

农业农村领域:            0371—65526018

申报业务咨询

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         0371—86561692

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         0371—65802522

 

高新区联系方式:

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  电话:  67983663

地址: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

附件_1: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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